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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交通局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程序
发布日期:2009-06-15浏览次数:字号:[ ]

许可项目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批准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五条。

许可条件

  一、项目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

  二、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

  三、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四、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

  五、施工、监理已依法确定;

  六、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申报资料

  一、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批准表(开工报告);

  二、施工、监理合同;

  三、政府监督申请表;

  四、建设资金组成、落实情况材料;

  五、招标文件;

  六、施工图设计批复;

  七、土地征用、拆迁、三杆转移完成材料;

  八、建设单位法人登记、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收费依据

  不收费

许可时限

  7个工作日

许可程序

  一、受理 (市交通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审查申报资料、一次性告知)

  时限:即办。

  二、审查(形式审查、签批均在窗口完成)

  1、初审(市交通局计划基建科工作人员);时限:2个工作日。

  2、复审(市交通局计划基建科负责人);时限:2个工作日。

  3、签批(分管局长)。时限:2个工作日。

  三、窗口办结回复(市交通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时限:1个工作日

 
 
 

常德市交通局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程序

                   

许可项目

  在通航河流上兴建临河、跨河、拦河的工程建设项目及其他设施有关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审核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第1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8条;

  《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10条。

许可条件

  一、符合通航技术条件;

  二、有通航安全保障方案。

申报资料

  一、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设计文件;

  二、所在河段洪、中、枯三级水位流向、流速及航迹线图;

  三、所在河段河床地形图;

  四、施工废物处理方案;

  五、通航保障方案及建设区河段航标\航行安全设施维护管理安排方案;

收费依据

  不收费

许可时限

  3个工作日

许可程序

  一、受理 (市交通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审查申报资料、一次性告知)

  时限:即办。

  二、审查(形式审查、签批均在窗口完成)

  1、现场踏勘(市交通局航道处工作人员);时限:1个工作日。

  2、复审及签批(市交通局航道处负责人);

  时限:1个工作日。

  三、窗口办结回复(市交通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时限:1个工作日

常德市交通局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程序

项目名称

  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许可

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第6、7条;

  2、《内河航标管理办法》第32、33、34条。

许可条件

  一、符合《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

  二、符合《内河助航标志》、《内河助航标志的主要外形尺寸》和《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

  三、满足设施和航行安全需要。

申报资料

  一、设置、撤除、位置移动专用航标的书面申请;

  二、设置、撤除、位置移动专用航标航段的河道水下地形图;

  三、专用航标配布图;

  四、专用航标设置、维护管理方案。

收费依据

  不收费

许可时限

   1天

  许可程序

  一、受理 (市交通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审查申报资料、一次性告知)

  时限:即办。

  二、审查(形式审查、签批均在窗口完成)

  1、现场踏勘(市交通局航道处工作人员);时限:0.5个工作日。

  3、复审、签批(市交通局航道处负责人);

  时限:0.5个工作日。

  三、窗口办结回复(市交通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时限:即办

常德市交通局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程序

项目名称

  河道范围内采砂等生产作业许可

许可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

  二、《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15条。

许可条件

  一、符合《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

  二、符合《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

  三、满足设施和航行安全需要。

申报资料

  一、采砂等生产作业书面申请(航道名称、位置、作业方式);

  二、河道主管机构的批准文件。

  三、废弃物处理方案。

收费依据

  不收费

许可时限

   3天

  许可程序

  一、受理 (市交通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审查申报资料、一次性告知)

  时限:即办。

  二、审查(形式审查、签批均在窗口完成)

  1、现场踏勘(市交通局航道处工作人员);时限:1个工作日。

  2、复审(市交通局航道处负责人)及领导签批(分管局长);

  时限:1个工作日。

  三、窗口办结回复(市交通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时限:1个工作日

常德市交通局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程序

                   

许可项目

  危险货物公路运输人员上岗资格证核发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许可条件

  经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

申报资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四张一寸照片;

  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介绍信(或企业加盖公章的统一报名册)。

收费依据

  按物价部门核准的培训费收取

许可时限

  13个工作日

许可程序

  一、受理 (报名)(市交通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审查申报资料、一次性告知)

  时限:5天。(每年6月的第1个工作日至第5个工作日)

  二、审查

  1、组织办班(市运管处);时限:3个工作日。

  2、阅卷制证(市运管处);时限:3个工作日。

  3、签证(市交通局窗口);时限:1个工作日。

  三、窗口办结回复(市交通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时限:1个工作日

常德市交通局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程序

                   

许可项目

  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

许可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

许可条件

  一、要求经营范围内有较稳定的客、货源;

  二、有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场所和负责人,并有业务章程;

  三、拥有与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自有流动资金;

申报资料

  一、区、县(市)港航部门的报告;

  二、水路运输新增运力申请表;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企业法人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副本;

  五、购、建船舶资金来源证明(复印件);

  六、《水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七、更新船舶提供旧船舶营业运输证;

  八、国家规定需要建立安全管理体制的,应提供《符合证明书》或《临时证明书》复印件。

收费依据

  不收费

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

许可程序

  一、受理 (市交通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审查申报资料、一次性告知)

  时限:即办。

  二、审查(审查、签批均在窗口完成)

  1、初审(市港航处工作人员);时限: 1个工作日;

  2、现场踏勘(市港航处工作人员);时限:4个工作日;

  3、复审(市港航处负责人);时限: 1个工作日。

  4、决定(市交通局运安科签署意见,交局领导签批);时限: 3个工作日。

  三、窗口办结回复(市交通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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