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ynih网友:
您所反映的“关于文明城市该如何创建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始下:
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处配合市城区公共客运管理处打击查处城区摩托车从事客运出租业务的违法行为。
2010年7月24日晚7时左右,我处运政执法队伍巡查至市房管局地段时,发现当事人陶吉生(鼎城区周家店人)、戴吉明(汉寿县大南湖乡人)将其摩托车(车牌号码分别为湘J22T19、湘J3C679)停靠在巷口待租,经市客管处工作人员辩认,此两人均系长期从事摩托车非法出租经营业务的人员。于是我处执法人员遂上前进行查扣,遭到当事人陶吉生的暴力抗法,在此次执法过程中,我处运政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执法,并佩戴有行政执法证件不存在伪装客人搭载“摩的行为”。
在要求暴力抗法当事人陶吉生前往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的时侯,多名“摩的”司机和个别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极力阻扰,在110民警已介入调查的情况仍不听劝阻并围攻我执法人员。在此过程中我处执法人员始终坚持文明执法、依法办事。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市人民的大事,需要全体市民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两轮摩托车出租不但扰乱了市场和社会秩序,有损常德形象,同时给搭乘的乘客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请市民出行选择市公交和出租车,不要搭乘非法营运的“摩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市交通运输局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