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 市人大 市政府 市政协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公务邮箱
   

 
天气预报:
            
首页
>> 互动平台 >> 在线回复
关于《农村公路中的村道组道怎样管理处罚》问题的回复
发布日期:2010-07-06浏览次数:字号:[ ]

麦芒网友:

你好!

首先感谢你对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关注。对您提出的《农村公路中的村道组道怎样管理处罚》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交公路发[2008]43号)规定,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及其所属的桥梁、隧道。其中村道是指经地方交通主管部门认定,连接乡镇与建制村或建制村与建制村的公路。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由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按《路政管理规定》执行。村道的路政管理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参照《路政管理规定》执行。由此,对你提出的村道组道管理问题,建议以村民自治组织管理为主,以设立限宽水泥墩或禁行标志等方式,实行对公路的保护。对破坏公路的重大人和事,可先行制止和保护现场,并报请乡镇人民政府或县路政管理大队实施相应处罚。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1076

 

 

原帖地址:http://bbs.changde.gov.cn/read.php?tid-367246.html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08 — 2009   版权所有 :常德市交通局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转载
主办:常德市交通局      电话:0736 — 7162665
地址:常德市皂果路 Email:cdjtzwxx@hnjt.gov.cn
技术支持:南京大汉网络有限公司  湖南子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