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根据常纪发(2007)27号文件《关于在市直单位推行行政责任制加强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交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市直交通单位的责任主体作用,以全面推行行政责任制为核心,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责任追究为重点,通过行政责任制的实施和行政效能监察的开展,建立权责一致、目标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奖惩分明的行政责任机制,努力塑造一支公正、廉洁、高效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
二、组织领导
市交通局成立推行行政责任制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车德斌,副组长:陈柏枝、覃 力、李梅清,市直交通单位主要负责人,局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纪检组、监察室,联系电话:7727670。办公室主任由李梅清兼任,李智勇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教科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熊跃国为联络员,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效能监察的日常工作。市直交通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门的科室和专门的人员负责推行行政责任制加强效能监察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界定职责权限
1、界定执法职能。根据《三定方案》和相关法规,规范局机关及市直交通单位职责,准确界定执法权限,做到依法定职、依法履职,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对于部门职能交叉而难以界定的问题,各单位要以书面形式报告局推行行政责任制加强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2008年2月10日前完成。
2、清理执法依据。通过界定执法职能,进一步对日常行政工作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清理,经市法制办批准后,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2008年2月10日前完成。
3、合理定岗定员。根据清理的执法依据,结合“三定”方案,将相应职责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单位,然后由各单位再分解到个人。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定岗定责定人,并制定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此项工作由局人教科负责,2008年2月10日前完成。
4、确定执法责任。在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确定单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自下而上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状,做到权力和责任挂钩。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2008年2月10日前完成。
(二)完善三项工作
根据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需要,结合交通实际,完善以下三项工作: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拟制程序、行政处罚程序、行政许可程序、听证程序以及执法质量考评制度等。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2008年2月10日前完成。
2、完善行政效能监察。包括制定并实施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效能告诫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此项工作由局监察室负责,2008年2月10日前完成。
3、完善行政执法公开。包括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社会公示制度,将单位的职责职权、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定期向社会公开。并加强督导检查,主动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2008年2月10日前完成。
(三)建立两个体系
1、建立绩效评估体系。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有机结合,建立科学、严谨、符合交通工作实际的考评体系,并实行日查、月考、季评,将考评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此项工作由局监察室、人教科、办公室负责,2008年2月10日前完成。
2、建立过错责任追究体系。根据市《常德市交通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科学、可操作的责任追究体系。此项工作由局监察室、办公室负责,2008年2月10日前完成。
四、方法步骤
按照分级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市局推行行政责任制加强效能监察工作由局纪检组、监察室牵头,局办公室、人教科配合,局推行行政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考评。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2007年12月至2008年2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审定。局推行行政责任制领导小组依据审批后的方案,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由相关科室明确岗位职责,制订各项制度,并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1月30日前,市直交通副处级以上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报局推行行政责任制领导小组审定。
(二)组织实施。2008年3月至10月。召开市直交通单位推行行政责任制加强效能监察工作动员大会,组织相关单位学习实施方案。通过深入地宣传发动,让市直交通单位全体执法人员明确工作内容、操作办法、工作规范和有关制度规定。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各单位对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3月30日前,市直交通单位要完成执法依据梳理,行政责任分解,相关制度建立等工作,并向社会公开职责职权、办理程序、办事纪律、投诉电话等事项。6月30日前,局推行行政责任制领导小组将采取召开座谈会和上门征求意见的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7月30日前,市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市直交通单位推行行政责任制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并根据阶段性运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总结验收。2008年11月至12月。11月底,市局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对市直交通有执法权的单位进行评议考核。总结分析年度行政责任制落实和效能监察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和改进意见,接受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市直交通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行行政责任制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一季度听取一次推行行政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要从人员、车辆、经费方面对推行行政责任制工作予以大力支持。相关单位和科室要对照方案的要求,制订好工作制度,落实好执法责任。局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人教科要加强对推行行政责任制加强效能工作的协调和监督,建立推行行政责任制工作台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定期向局推行行政责任制领导小组报告落实情况。
(二)要严格兑现奖惩。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在于明确行政执法责任,依据行政责任进行追究和奖惩。依据《常德市交通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市局将对不依法行政的单位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等处理;对相关执法人员将根据过错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等处理。市局将在行政执法单位推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目标管理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行风评议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11月底,市局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对市直交通有执法权的单位进行评议考核。评议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上台做检查,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封闭式整顿培训。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予以适当的奖励。
(三)要注重工作实效。推行行政责任制加强效能监察工作要着眼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交通整体服务水平。市直交通单位要以推行行政责任制为契机,不断强化行政执法责任,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培训,不断强化行政过错追究,努力塑造一支公正、廉洁、高效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