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确保农村公路工程质量,桃源县结合本地实际,专门成立了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所和农村公路中心试验室,负责对本地区农村公路工程参建项目参建各方的质量工作行为监督考核和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常规试验检测等工作,并于近日正式出台了《桃源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暂行细则》,全面保障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
《暂行细则》共分6章23条,主要对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工作职责、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和内容以及相关罚责进行了具体规定。细则要求,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期间,每月至少接受一次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如施工因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将视情况给予停工整顿、返工、勒令退场等处罚,主管部门将停拨工程款、扣除质量缺陷维修金,问题严重的还将该单位列入“黑名单”,三年之内不准参与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该考核办法的公布执行将进一步加强桃源县公路质量监督工作,稳步提高工程质量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桃源交通局办公室)